11月26日,深交所披露,关于终止睿联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终止通知书内容显示,睿联技术公司及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分别提交了撤回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终止睿联技术创业板上市注册程序。
值得一提的,睿联技术是本月第二家终止注册的创业板IPO公司,另一家是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睿联技术本次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睿联技术2009 年成立,公司主要从事自主品牌“Reolink”的家用视频监控产品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线上平台为主要销售渠道,重点面向海外消费市场,主要产品为家用摄像机单机、套装及配件等设备端产品。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安克创新、华宝新能、影石创新。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披露,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6,721.14万元、165,237.89万元、208,016.92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4,866.37万元、28,417.62万元、43,562.75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睿联技术境外销售产品收入占当年合计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87%、99.98%和99.93%,主要销售区域包括美国、欧洲等。
值得注意的是,睿联技术在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现金分红10,550.00万元、11,700.00万元,合计22,250.00万元。
另外,注册稿中还披露了2024年1-3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48,922.82万元至51,846.61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7.44%-24.46%,净利润区间为9,652.38 万元至 11,193.7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0%-35.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9,330.67 万元至 10,872.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2%-32.85%。
睿联技术本次创业板IPO拟募集资金11.23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总部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睿联技术注册稿披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刘小宇和王爱军;刘小宇、王爱军分别持有公司27.12%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54.24%的股权,并通过协议明确了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拥有公司的控制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小宇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爱军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深交所2022年06月02日受理了睿联技术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23年01月06日睿联技术首发审议获通过,2023年12月18日提交注册。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刘小宇和王爱军,分别持有发行人 27.12%的股权,双方于2018年签署有期限的《一致行动协议》, 并被认定为共同控制人。
请发行人说明:(1)《一致行动协议》 中对于双方在股东、董事与高管等多层身份上的一致行动情况;(2)双方长期维持相同比例股份,是否为事实上的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双方于 2018 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是否为改变发行人为无实际控制人的暂时举措;(3)是否充分披露《一致行 动协议》终止后,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的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主要销售家用摄像机单机、套装及配件等设备端产品,报告期内,上述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69%、99.59%、99.53%、99.53%。
请发行人说明采用单一产品战略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单一产品的经营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重点面向海外消费市场,境外销售产品收入占当年合计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3%、 99.99%、99.87%、99.98%。
请发行人:(1)结合境内的主要可比产品与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在境内市场销售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国内市场发展战略的原因;(3)说明国际贸易摩擦是否会对发行人外销战略带来不利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补充披露产品单一的经营风险。3.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国内市场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