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IPO下周上会,拟募资超20亿!曾冲刺A股因业绩下滑主动撤回

发布时间:2024-10-25 21:00:38 来源:财汇安投 作者:雷琳 浏览量:19299次

10月25日,上交所公告,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2024 年第 26 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的发行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永杰新材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永杰新材2003 年成立,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铝板带和铝箔两大类。

2021年度-2024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30,284.97 万元、715,007.56 万元、650,391.85 万 元和 373,209.31 万 元 , 归 属 于母 公 司 的净 利 润 分别 为23,929.92 万元、35,367.52 万元、23,790.10 万元和 16,354.77 万元。

永杰新材IPO拟募资20.89亿元,用于“年产 4.5 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目”、“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技改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浙江永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7.8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沈建国、王旭曙夫妇通过永杰控股控制公司 47.86%的股权,沈建国直接持有公司 20.51%的股权,通过杭州望汇控制公司 0.87%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的69.24%的股权,沈建国、王旭曙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审核问询函-关于业绩稳定性

根据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产品营业收入和盈利占比快速上升;

(2)作为一级供应商,公司铝板带箔产品已进入宁德时代、比亚迪和孚能科技等全球前十大动力锂电池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

(3)公司曾申报 A 股 IPO,并因业绩下滑影响而主动撤回,公司 2019 年末存在大额未弥补亏损,且当年实现盈利为 1,429.79 万元,盈利规模不高。

请发行人说明:

(1)锂电池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一致,与下游锂电池行业业绩变化、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等是否匹配;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锂电池相关客户销售的铝板带箔产品占该客户采购同类产品的比例,结合锂电池相关客户未来的产能规划、对应拟采购铝板带箔产品的金额、发行人对相关客户的在手订单金额等,进一步分析未来发行人锂电池产品的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3)大额未弥补亏损的形成过程,前次撤回申报后至本次申报中经营业绩的变化情况,结合相关业务背景,分析业绩变化原因,并相应分析公司经营业绩是否稳定,是否面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必要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责任编辑: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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