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官网10月25日信息显示,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26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事项。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杰新材”)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募资20.8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永杰新材也是时隔8个月沪主板迎来的首家IPO上会企业。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铝板带和铝箔两大类。铝板带箔是众多下游行业继续深加工的基础材料(以下简称“基材”),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车辆轻量化、新型建材和电子电器等下游产品或领域。公司2013年和2019年连续两届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色加协”)评选为“中国铝板带材十强企业”,2023年度实现铝板带箔出货量32.07万吨,产品出口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及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产品曾荣获“浙江出口名牌”、“浙江名牌产品”等称号,公司34项产品获得省级工业新产品认证,2项产品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3项产品获得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永杰铝”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具有行业领先的研发实力。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通过国家级备案;研发中心已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授予“铝合金新材料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铝合金新材料研究院”和“汽车轻量化新材料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公司在锂电池和车辆轻量化领域具有较深的研究,参与完成了4项国家标准、4项浙江省制造团体标准和2项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的起草与修订;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各1项;实现1项国内新牌号铝合金注册。此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2项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及1项境外专利。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4,752万股,本次拟发行新股不超过4,92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19,672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永杰控股持有公司47.8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沈建国、王旭曙夫妇通过永杰控股控制公司47.86%的股权,沈建国直接持有公司20.51%的股权,通过杭州望汇控制公司0.87%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的69.24%的股权,沈建国、王旭曙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3.03亿元、71.50亿元、65.04亿元、37.32亿元;同期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9亿元、3.54亿元、2.38亿元、1.64亿元。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1、 曾申报A股IPO并因业绩下滑影响而主动撤回,2019年末存在大额未弥补亏损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曾申报A股IPO,并因业绩下滑影响而主动撤回,公司2019年末存在大额未弥补亏损,且当年实现盈利为1,429.79万元,盈利规模不高。
对此上交所请发行人说明大额未弥补亏损的形成过程,前次撤回申报后至本次申报中经营业绩的变化情况,结合相关业务背景,分析业绩变化原因。
发行人回复称,公司曾于2012年3月申报IPO,2009年-2011年净利润为5,800万元-6,800万元。因业绩下滑,公司于2014年6月撤回申报。截至201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247.45万元,大额未弥补亏损的形成主要是2014年和2015年亏损所致,2016年-2018年基本达到盈亏平衡,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363.63万元。公司2014年-2015年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前次申报在审期间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筹措资金投入“年产15万吨高精铝板带箔生产项目”,截至2013年末,该项目总投入10.34亿元,其中通过银行借款筹措资金投入规模为8.13亿元,形成固定资产7.86亿元、无形资产0.49亿元、在建工程0.88亿元。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转固后达产前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等增加以及转固后短期内规模效应较弱等原因,导致公司2014年-2015年产生巨额亏损。具体分析如下:
(1)以2013年为基准,从2014年和2015年收入增加额以及原铸轧体系产品销量增加可见,公司原有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2)毛利率的下降主要是该项目采取的是热连轧生产体系,相较于公司之前采用的铸轧生产体系无论是生产工艺特点,还是产品特性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异,新客户群体的开发、新产品研发,以及大规模自筹资金所带来的资金紧张,使得产品销售规模、生产效率未达到预期,2014年和2015年产能利用率约50%。但公司生产仍需投入一定金额的固定人力、能源、机物料消耗等成本,承担项目转固新增的资产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因此2014年和2015年规模效应较弱,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其中,2014年和2015年相比2013年仅新增的折旧摊销分别达4,814万元和5,220万元。
(3)除毛利率的变动导致利润减少外,费用的增加也使利润有所减少。项目转固后公司利息支出有所增加,2014年和2015年相比2013年分别新增利息支出5,717万元和5,991万元。为使生产工艺、成品率等尽快提高、产品品质标准、一致性及稳定性达到客户要求,公司也加大了研发投入,2014年和2015年相比2013年分别新增研发费用2,212万元和4,426万元。
(4)为改善上述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人机磨合、技术提升,生产线效能得以逐步发挥。一方面公司保持持续的研发,通过探索工艺路线、调整生产参数等方式,不断完善热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及成品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开始调整产品结构,从前次IPO申报时铸轧建筑板材为主,逐步向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热轧电子电器等领域产品拓展。同时,公司开始布局进入锂电池领域,2015年开始接洽比亚迪,开发锂电池铝箔产品,2017年开始对消费类锂电池客户进行小规模销售。除此,在销售端公司也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使公司热轧产品能够被更多的客户接受。如外销客户TOWER STEEL CO.,LTD.、内销客户上市公司蔚蓝锂芯等大型客户都是在这一期间建立起合作关系,并持续合作至今。
(5)在公司不断地努力改进中,2016年-2018年公司产能利用率已达60%以上,公司基本达到盈亏平衡;如不考虑项目新增的利息支出,公司利润已达5,000-6,000万元,和前次IPO申报期利润基本持平;除新增的利息支出外,项目带来的不利影响已基本消除。随着技术实力的持续提升、人机磨合的完善、与主要客户黏性的增强,2019年和2020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达到66.72%和75.93%,实现净利润约1,400万元和6,500万元,已彻底摆脱因新增热连轧生产系统带来的固定成本较高、利息支出较多的经营压力,导致前次亏损的因素已得到有效解决。
(6)报告期内,公司对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已有显著效果,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11%、97.84%和97.57%,较高的产能利用率水平有效消除了较高固定成本对公司经营压力,实现了较好的规模效益,2021年-2023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2.39亿元、3.54亿元和2.38亿元。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客户资源的优化以及较早布局锂电池的优势已逐步显现,锂电池领域收入占比总体提高,报告期分别为21.45%、44.21%和40.28%;电子电器客户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对应收入占比为28.47%、20.11%和23.40%。公司具有的较高技术能力、与该两类客户群体相对良好的业务黏性,以及相应客户群体较为良好发展状况,较好地促进了公司总体经营稳定。
综上所述,除去2014年和2015年因热连轧系统投产后短期内产销未达预期、导致亏损外,随着公司热轧产品市场认可度不断增强、整体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不断改善;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保持相对稳定,经营效益保持相对稳定。
2、经营现金流曾与净利润严重背离,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滑
招股书显示,永杰新材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铝板带和铝箔两大类,主要应用于锂电池、车辆轻量化、新型建材和电子电器等下游领域。
报告期内(2021年至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03亿元、71.50亿元、65.04亿元和37.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9亿元、3.54亿元、2.38亿元和1.64亿元,其中,2023年营收和净利润均出现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永杰新材2021年净利润高达2.39亿元,同比增长270.15%,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却由正转负,为-1.16亿元,与净利润严重背离。
报告期内,永杰新材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67%、36.85%、19.21%和11.37%,虽然总体高于同行业公司,但逐年大幅下滑。
永杰新材表示,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以及每股净资产水平将大幅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实现收益需要时间,这将导致一定时期内公司净利润无法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进而带来公司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31%、2.68%、3.36%和3.70%,都低于可比公司均值。
3、 公司各期末短期借款金额都超过10亿, 短期偿债能力成疑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各期末短期借款金额都超过10亿,其中还包括了较大规模的公司集团内部流转的票据、信用证贴现金额,总额明显高于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及票据规模。
对此,上交所请发行人披露:结合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大量票据贴现、未来偿债安排等情况,充分揭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表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为29,043.87万元。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173.16万元。公司货币资金充足,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及2021年公司新增股东投资款到账,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渐提升,且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稳定,利息保障倍数大幅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偿还率及利息偿还率均为100%,不存在违约延期偿还贷款及贷款利息的情况,公司未来一年主要的偿债来源主要为经营性现金流和银行授信额度。报告期末公司仍有银行信用额度尚未使用,在银行保持年度授信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到期的短期借款可以在授信规模内滚动使用,不需要额外增加公司资金支出。
除本次IPO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其他重大的基建支出安排,货币资金余额较高,应收账款周转较快,存货变现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和银行信用额度充足,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安排到期债务资金提前还贷或到期还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9倍、1.39倍和1.3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3倍、0.80倍和0.86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48%、58.61%和55.14%,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分别为119,232.74万元、90,318.20万元和62,252.22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02%、56.95%和37.34%。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仍相对较高,财务费用负担较重,若未来公司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4、 公司销售费用中包括较大金额的居间服务费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销售费用中包括较大金额的居间服务费。
对此,上交所请发行人说明:居间服务的主要内容,计费的标准与对应服务的匹配性。
发行人回复称,居间服务费,支付对象主要系有境外客户资源的居间商,该类企业或个人为公司提供境外客户推介服务,负责公司与客户间的信息的传递与沟通,公司向其支付相应的费用。报告期各期居间服务费发生额如下:
公司居间服务费未统一规定固定的计费标准,主要根据销售产品、销售客户、销量、提供的服务等因素与居间商协商确定,一般按照销量或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公司居间服务费发生额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主要系对应外销数量有所增加;2023年度通过居间商对外销销售数量与2022年基本持平,但居间服务2023年较2022年有所下降,主要系部分单位居间服务费较高的客户2023年销量下降所致。
公司居间商包括企业和个人服务商两类,报告期内主要居间商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企业居间商中信保报告或登记注册文件以及取得居间商出具的说明,上述居间商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商业贿赂等情形。